◉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庆华
2017年以来,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,自觉接受区人大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服务徐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忠诚履行检察职能,强化法律监督,规范司法行为,加强队伍建设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。
一、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,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
五年来,我们始终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,注重理论武装、实践导向,全力巩固红色根脉、党建高地,不断增强为党分忧、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。持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,坚持将“两学一做”主题教育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、“四史”学习教育、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检察机关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。深入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45项117条实践任务,通过检察履职把群众的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办得更顺心。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。突出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、洗钱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,批准逮捕1063人,提起公诉798件1466人。强化与偏远地区检察机关合作交流,选派3名干警赴西藏、新疆锻炼,接收4批12名西藏、云南检察干警来院交流。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,向87户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,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户,精准助力脱贫攻坚。落实“河长+检察长”制度,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“套路贷”、组织卖淫等恶势力犯罪。深入开展十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,推动美容行业非法行医、成品油监管等问题源头治理。制作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集,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效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,增设公益检察室,组建涉知识产权、计算机网络等专业化办案团队。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。强化检委会自身建设,被评为全国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。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。深入开展政治教育、警示教育、英模教育。全面推进“七查”工作,查摆4大类961件重点案件,聚焦问题建章立制34项,确保查深查透查细。选树4名先进典型分获市青年五四奖章、市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。
二、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徐汇“十三五”圆满收官,全面增强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。
五年来,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行动,围绕经济发展、民生保障、社会治理,努力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更显担当、更有作为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集中优势办案力量,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,批准逮捕230人,提起公诉166件281人,协同追赃挽损1.7亿余元。探索开展企业合规试点,立足漕河泾检察官工作室,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余次。主动护航科创中心建设。建立上海检察机关智联检察研究中心徐汇西岸基地,出台服务保障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建设“十二条意见”。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四方合作协议,推动互联网企业建立反网络黑灰产联盟。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,批准逮捕44人,提起公诉31件54人,获评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。严厉打击涉计算机犯罪,批准逮捕967人,提起公诉544件983人。办理的李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。全力守护城市公共安全。维护群众头顶脚下安全,办理我区首例以高空抛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件,分析4万余条城市道路窨井盖报案数据,推动构建“人防+技防+智防”的窨井盖管理徐汇模式。关注消防安全,联合多部门集中排查48个居民小区,推动解决居民区楼道堆物、消防设施老化等难点问题。办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24件,会同区市监局约谈侵害公民人脸数据安全的违法企业和个人20次,助力提升辖区公共安全管理能级。在依法抗疫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。先后派遣8批63名党员干警奔赴防疫最前线。成立涉疫刑事案件办案组,办理伪造核酸检测报告、诈骗口罩、额温枪等案件11件12人。严格执行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要求,开展同步封闭检察302天。服务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决策部署,与区工商联会签工作备忘录,编发疫情防控法规综录等宣传材料1000余册。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。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48份,帮助企业堵漏建制,推动加强行政监管,实现“办理一案,教育一片,治理一方”的社会效果。立足田林基层立法点,为制定《上海市数据条例》提供实践经验。
三、推进“四大检察”全面协调充分发展,有效落实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。
五年来,我们始终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,立足“十大业务”,行使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,全力推进平安城区、法治徐汇建设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全面优化刑事检察工作。严厉打击犯罪,批准逮捕5761人,提起公诉5541件7857人,其中批准逮捕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01人。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。深化刑事执行检察,开展入(出)所检察1.2万余次,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90次,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推广。贯彻社区矫正法,参与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管理等制度。强化刑事诉讼监督,依法督促立案(撤案)286件;追捕到案265人,追诉到案166人。扎实开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。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8人。办理全区首例为亲友非法牟利案。劝返中央追逃办确定的上海1号追逃对象回国投案自首。对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联合听庭评议,参与构建“惩治防”一体化反腐工作格局。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。针对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开展监督,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9份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“执行难”问题的关切,审查执行监督,制发检察建议45份,和解终结9件。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相对弱势困难群体一方提起民事诉讼54件,办理的全市首例支持起诉的民事健康权纠纷案,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。努力深化行政检察工作。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增设行政检察协调小组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“一手托两家”功能,促进法院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,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,制发检察建议48份。运用公开听证、司法救助等措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,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。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。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,审查公益诉讼线索3622条,开展调查核实541次,立案202件,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6份,磋商审结61件。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,办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移送办理全市首例生态环境领域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司法确认案。召开全市首例无障碍设施改造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。会同多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11项,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公益保护新格局。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。从严打击性侵、伤害未成年人犯罪。对75名罪轻悔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决定,落实观护帮教措施,探索建立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性侵等工作机制,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,督促立案23件。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335次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“四合一”办案,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2份。在全市率先牵头建立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,破解抚养费支付难题。持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。接待处置各类信访5668件,接待集体访169批2166人次。落实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工作,接待来访群众372批738人次,办理化解信访矛盾62件。对134件案件举行公开审查,化解信访积案82件。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。
四、注重强基导向狠抓队伍建设,努力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。
五年来,我们始终坚持系统观念、法治思维、强基导向,不断强化队伍思想、党风廉政、干部能力和信息化建设,持之以恒打造勇于担当、敢为先锋的检察铁军。全面加强队伍思想建设。完善党组工作规则,坚持党组首学制度和党组中心组领学制度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参加“满意在徐汇”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活动。20人次获市、区两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,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驰而不息改作风、纠“四风”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“四责协同”机制,实现队伍管理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抓手,开展廉政风险防控、“三公”经费使用等专项督察32次,评查案件3583件。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要求,认真填报干预、过问、打听案件等重大事项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。不断夯实干部能力建设。充分发挥业务培训平台、实践锻炼平台、岗位实训平台、学术交流平台,提升干警的核心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,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。提任、交流、遴选入额102人次,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,26人次获评市区检察业务专家、领军人才,3次荣立集体二等功,3人记个人二等功,16人次获市级业务竞赛标兵能手,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业务人才、业务能手等一批骨干。扎实推进数字检务建设。建成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、快速检测中心,运用线索收集和智能推送平台,助力检察办案。在全市率先开展智能远程提讯试点工作。创新开展律师异地阅卷,建立电子卷宗共享、资格审查互通等机制,保障律师执业权利。将12309检察服务窗口延伸至网上掌上。建成互联网直播听证室,接入最高检直播平台。
五、强化权力约束接受人民监督,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。
五年来,我们秉持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,自觉接受人民监督。依法接受人大监督。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52条。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疫情防控、司法体制改革、公益诉讼、未成年检察等工作6次。建立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机制,开设检务公开视察专线。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、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510人次。接待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视察工作23批88人次。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市人大代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93人次。自觉接受民主监督。召开政协通报会,汇报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、守护城市公共安全等专项工作5次,邀请政协委员来院视察176人次。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办理,参加专题研讨。邀请政协委员、廉政监督员142人次参与公开宣告、听庭评议等活动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法律文书6205份,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202人次。加快“两微一端”建设,发布各类信息1537条,播出专题片及新闻报道152部,通过《今日说法》《案件聚焦》等品牌节目加强以案释法,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。组织检察开放日450次,接待群众2.2万余人。
五年里,我院还被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,连续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,荣获全国荣誉22项,市级荣誉45项。
2022年,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,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,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党的绝对领导,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贯彻落实最高检《“十四五”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》要求,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切实提升办案质效、强化司法能力,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
一是以更严要求讲政治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引,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二是以更高标准强业务。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8号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,更加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维护公平正义、服务民生大局,提升司法公信力。三是以更实举措育人才。坚持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“两手抓、两手硬”,在深入实践、深入群众中干事成事,大力培养业务专家和高素质领军人才。四是以更大责任严纪律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,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,坚定不移正风肃纪,打造一支让党放心、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