◉ 记者 张文菁
未成年人张某通过QQ认识了黄某,并以向黄某支付388元为代价,进入了黄某的一个名为“FD交流群”,该QQ群专门向群成员介绍FD软件的使用方法,通过该软件,可以实现数据抓包并修改功能,从而可以在某些平台实现虚假充值或者流量充值等。
张某等人在该群内得知上海某金融平台存在系统漏洞,以及具体的使用FD软件抓包的操作方法后,在网上购买了他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,并以买来的身份信息在该金融平台注册账户,使用教程所示的方法在该账户虚假充值人民币10万元,并迅速提现至网上买来的银行账户,供其日常挥霍花用。
同时,该群内成员将上述漏洞信息及教程在QQ上转发,致使该平台在短短几小时内被300多人虚假充值,造成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。该案由于作案手法较新,且主要通过QQ等网络手段传播,涉案人员中年轻人居多。最终张某等人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刑。一些数额较大的未成年人甚至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当今社会是一个互联网空前发达的社会,在庞大的网民群体中,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,并且还在逐步增多。根据团中央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《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》显示,截至2018年7月31日: 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.69亿,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.7%,未成年人对互联网的兴趣浓、学习能力强、应用需求大,网络在给我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,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,例如: 计算机网络犯罪、网络不当言行、网络黑客等。近年来,未成年人实施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日益增多,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和网络安全教育已经刻不容缓。

